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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编制。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沧州市供销合作社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制定了《沧州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沧州市供销合作社政策发布解读制度》、《沧州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重新调整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维护与更新,确保政务公开渠道畅通。创新了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在严格发布审核的前提下,多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内容,采用图文配合的发布方式,以更明确、更生动的形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沧州市供销合作社累计公开政府信息 2044条。其中,官网公开1606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438条。公开内容涉及计划总结、工作动态、公告公示、财务信息等方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转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性有限,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

今后,市供销社将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