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供销合作社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和机关后勤等工作;承担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开展工作调研;承担监事会日常工作。核定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二)合作指导科。负责系统综合改革的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系统农业综合开发、职业技能鉴定、社团管理、系统扶贫、系统表彰、对成员的评价考核等工作。核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三)综合业务科。指导系统和市社企业的改革发展、系统产业整合、市场体系建设、流通网络体系建设、电子商务、信息化和科技推广、全市农村产权服务市场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安全统筹、合作发展基金的监督管理;指导系统和所属单位加强风险管理;承担重要商品经营和储备的指导和政策协调;履行社有企业出资人代表职责。核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四)资产科。指导社有资产运营,制定系统经济发展与改革规划、市场系统建设规划;承担系统综合统计、系统融资服务等工作;负责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资产管理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市社财务会计工作等。核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五)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指导系统人事人才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核定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六)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纪检工作。核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1正)。